赋得古原草送别的写作背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52:12

一、《赋得古原草送别》写作背景:此诗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十六。诗是应考的习作。按科场考试规矩,凡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相类,须缴清题意,起承转合要分明,对仗要精工,全篇要空灵浑成,方称得体。束缚如此之严,故此体向少佳作。据载,作者这年始自江南入京,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即有此作。起初,顾况看着这年轻士子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虽是拿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京城不好混饭吃。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并广为延誉。(见唐张固《幽闲鼓吹》)可见此诗在当时就为人称道。
  二、扩展知识:
  1、原诗欣赏:赋得古原草送别(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2、作品简介:《赋得古原草送别》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成名作。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诗的前四句侧重表现野草生命的历时之美,后四句侧重表现其共时之美。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
  3、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含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与李白、杜甫一起被后人并称为唐代“三大诗人”。有《白氏长庆集》。晚年官至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对后世颇有影响。是我国文学史上相当重要的诗人。

是他在贞元三年(787年)在安徽苻离所写,此年他16岁。白居易少年时期家境贫寒,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年),11岁的白居易随父白季庚住苻离。他从小刻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