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等王朝统治的子民是否只有汉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1:09:26

夏商周时期我国五大民族集团

夏国和夏朝是我国领域内从河南等地龙山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奴隶制的国家。它标志着我国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从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夏朝是由夏族建立的。因此夏朝的建立,也标志着具有科学意义的或狭义的夏族或华夏族的形成。经过夏朝约四百年的存在和发展,夏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便更加稳定了。商代夏而立和周代商而建,不是一个民族代替另一个民族,而是同一民族即夏族的改朝换代。但经过商周一千多年,夏族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有很大发展,从初期奴隶社会发展为较发达的奴隶社会,再发展演变为封建社会,而且它的人数和地区也有很大的增加和扩大。到周时,夏族不仅是我国领域内经济文化发展最高的民族,也是人数最多和居住区最广的民族。因此,它在我国领域内实际上已起主要作用,或可称为主体民族了。我国其他民族与它相比,都可称为少数民族。
在夏商周时期,随着夏族的形成和发展,在民族交往中,便逐步形成和出现了“四夷”(即四方夷人)的观念,逐步形成和出现了东夷、北狄、西戎、南蛮的观念。这种观念在夏时就产生了,发展到商周便比较稳定了。例如,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有了夷(尸)、狄、戎、蛮等字,是对四方民族的称谓。有关周朝的记载,《礼记·王制》云:“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
(1)这里的“中国”指夏族或华夏族的居住区,与夏族具有同等的意义。“寄”、“象”、“狄鞮”、“译”,都是指语言翻译。这条记载表明,当时我国存在的五方之民,即夏、夷、蛮、戎、狄,基本上是按民族特点划分的,是不同的五大民族集团。夏族居于“中国”,即当时夏族认为的中原地区,夷蛮戎狄居于夏族的东南西北四方。
夏族虽然当时分为天子直接统治的“王畿”和许多诸侯国,但从民族特征看来,基本上是一个人们共同体。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个民族集团,内部民族成分就复杂了,都不是单一民族。
东夷民族集团,夏时有堣夷、莱夷、淮夷、风夷、黄夷、于夷、白夷、赤夷、玄夷、阳夷、方夷,商时有蓝夷、尸方、儿方、人方、班方、林方、盂方,周时有淮夷以及郯、介、根牟、牟、莱、莒、舒庸、舒鸠、舒廖等国。他们主要分布在今山东东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