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2:24:54
请详细说明,举几个例子,谢谢

为了工程而采购的材料等计入工程物资,在领用后再计入在建工程。
如为工程进钢材一批,在到货入库时计入工程物资,在实际领用时,借 在建工程 贷 工程物资。
一般使用工程物资科目,是因为工程所需要的物资较多,采购后库存时间较长,采购后不是一次领用而是分批领用,如果只是当期购买后立即投入工程使用,可以直接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无需经过工程物资科目。

  工程物资: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在建工程: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 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金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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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产品(在实际工作中也可称为自产自用货物),不应作销售核算,而应视同销售核算,既符合教材中的有关规定,也符合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相关的规定。需指出的是,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对此情况,除需计算应交增值税外,还要计算应交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一起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之中,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例1:某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下同)在建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的A商品产品,该产品实际成本为100000元,生产产品领用外购原材料所抵扣的进项税额15000元,同类货物的含税销售额为140400元,增值税率为17%,A商品产品又属于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率为5%,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所得税率为33%,则有:

  1.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40400÷(1+17%)

  =120000元

  2.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00×17%

  =20400(元)

  3.应交消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