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问题比较困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0:54:40
房子是我老公婚前购买,而婚后的还贷是公公婆婆在还
婚后办的房产证,同时也加上我的名字了
可现在老公提出离婚了,请问我能分到房子的多少?是婚后还贷的部分还是婚前的首付加婚后还贷的部分?
听说是公公婆婆在还贷款,而不是我老公还的所以不算是共同财产是这样吗?

你的房屋付款比较复杂,因此要区分对待.
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一个时间标准.
也就是说,你们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肯定是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而婚后还贷部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但这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你的公婆有足够证据证明婚后还贷部分属于他们支付,将会出现二种可能性.
一种是被认定为是对你们的赠与,即帮助你们还贷,这样房屋婚后部分还是属于共同财产;而另一种是被认定为公婆还贷是对你们的借款,这样的话,你们婚后就存在共同债务了,实际上你可能无法得到房屋了.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