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售、赠送库存商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6:12:10
如果将商业企业得到捐赠的库存商品再出售、再赠送给其他客户是否作如下分录?
得到捐赠时:
借 库存商品(按照市场价值定价入库)
贷 资本公积
将它们再赠送给客户时:
借 资本公积还是营业费用-招待费?
贷 库存商品
将它们再出售时:
借 资本公积还是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1、赠送的时候,借方是招待费
2、销售的时候,借方是主营业务成本
资本公积是企业取得的额外所得,不能因为企业使用了这个所得就将该帐户余额冲掉,必须在帐面上体现曾经收到资本公积的事实。

1.得到捐赠时
捐赠方视同销售,需交纳增值税,一般由受赠方代缴
借:库存商品〈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的价格加上相关的其他税费;没有凭据的,按同类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的其他税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
银行存款
注:如果捐赠的是货币资产,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1)将受赠商品再出售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如果受赠的是原材料,就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转入资本公积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
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得到捐赠时:
借 库存商品(按照市场价值定价入库)
贷 资本公积
将它们再赠送给客户时:
借: 营业费用-招待费
贷 :库存商品
将它们再出售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再结转其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 :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