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师在走访学生回家的晚上意外死亡`该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11:38
麻烦各位~!我叔叔是名教师`今年暑假因走访学生`晚上在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为避免撞上一个骑单车的人翻车意外死亡`请问是该学校赔偿吗?
如果不该学校赔偿``那该哪个部门赔偿?
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的赔偿``
我叔叔是个很好的教师``谢谢各位给以解答``
谢谢

个人认为:
这种情况是可以算作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视作工伤。因此,可以据此向用工部门也就是学校要求赔偿。

个人认为:我个一个学生 他去走访学生`````学校有叫他去吗?要是没叫他去 他自己去了 赔什么啊```他妈的还叫人赔```

工伤,现在上下班出事都算工伤,我觉得应该算是因公牺牲

工伤,现在上下班出事都算工伤

我个人认为:

如果家访是根据学校的要求,那么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不是赔偿)责任。

骑单车的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我不是学法律的,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

肯定是工伤,但要学生家长站出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