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或文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37:03
现在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已经国资委监管,而且新的产权登记证只标明占有国有资产的总数(报表上所有者权益合计数,且企业的报表可信性不强)、注册资本、出资人情况,并没有详细的记录企业的资产性质、类别等,所以我认为提交产权登记证的意义不大。但是资产评估是必须的!我想知道有没有想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一样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规定,最好是国务院国资委的。

主要有:
1、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2、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3、《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4、《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已废止)
5、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管财[2004]196号 2004年8月24日)
6、《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

  http://www.jlau.edu.cn/gk/Article_Show.asp?ArticleID=7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程序及审批需提交的资料

  审批程序:(由申办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财政局审批)

  (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位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每批次价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局审批(超过的部分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局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国有资产处置,委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由主管部门于每年度结束后将本系统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列表报财政局备案。

  (二)各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区县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并报财政局备案。

  (三)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时,除了提交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处置国有资产的报告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无偿调出
  (1)资产价值凭证。
  (2)单位主管部门对无偿调出资产的批准文件和调出、调入双方签定的协议书。
  (3)单位无偿调入国有资产的神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4)调出、调入双方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行政事业)》复印件。
  2、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