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产权所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6:32:39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结婚后买房,但由于合同只签署我一人名字,房产权证上也只有我一人名字,如果这样我的产权是如何归属的呢?是否归我夫妻两人所有,如果不是那我是否可以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呢?这样是否需要费用,大概多少?谢谢!

婚后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也应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要办理增名,只须带房产证和结婚证等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就是了,缴纳小额的手续费,不用缴税。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也就是说,现在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就是以是否在婚后(办理结婚登记后)取得为标准.因此,尽管你的房屋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由于是在婚后取得,因此,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既然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名字就不能随便改了,必须征得共有人也就是你妻子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