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规定了高职生哪些民事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0:51:42
高职生未满18周岁
主要就是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其实基本权利都包括啦,只是债权、抚养权、配偶权、监护权不属于,且未满18周岁的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并没有明确规定高职生有哪些民事权利。但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有规定的。

补充:以下列举〈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概括来说主要是法定监护人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受教育的权利等。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