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开始流通之后,居民所持有的国民党政府所发行的货币是如何处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52:05
人民币开始流通之后,居民所持有的国民党政府所发行的货币是如何处理的?是不是可以兑换成人民币.

据我理解,纸币代表的是中央银行对持有者的债务,那么国民党的货币兑换成人民币的话,那岂不是国民党中央银行的债务转移给了共产党中央银行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如果中国人民银行收兑了法币、金圆券,的确等于民 国中央银行的债务转移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但中国人民银行哪会干这种蠢事?

早在抗战刚结束时,各解放区就已开始着手进行统一货币的工作。如华中解放区发行统一的华中币,收回和统一原来新四军开辟的各的抗日根据地发行的多种名称不同和币值不等的地方货币。其它解放区也采取了类似的统一货币的措施。到1948年底,全国各解放区除中原、东北等解放区自成独立货币体系外,华北、西北、华东三大解放区货币统一工作基本完成。

1948年12月1日,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统一解放区货币,经华北人民政府、山东人民政府、陕甘宁和晋绥两边区人民政府会商决定,合并华北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山东解放区的北海银行和西北解放区的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开始发行统一的货币:第一套人民币。

第一套人民币发行后,原来流通在各解放区的地方币陆续停止发行,并按规定比价收回。在全部收回前,按一定比价照常流通。其比价是:人民币对冀南银行币、北海银行币、华中银行币和中州农民银行币比价为1:100;人民币对晋察冀边区银行币、东北银行币、热河省银行币和长城银行币比价为1:1000;人民币对西北农民银行币和陕甘宁边区商业流通券比价为1:2000。

随着解放区的逐渐扩大,人民币的流通逐渐拓展到全国各地。中国人民银行也开始用人民币收兑一些原国统区流通的货币。但只收兑各国外币和金条、银圆之类有实际价值的金属货币,而对于过量滥发、形同废纸的纸币,理所当然是不予承认的。这种政策对普通百姓的生活其实并无太大影响。因为当时多数人手中并无大量富余现金,而少数富裕民众也无人信任纸币,储存的都是银圆或金条,自然不会受到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