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20:18
第四十六条 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请问一下 这里是指每年计提千分之五吗?

我们公司有一笔坏帐
去年按20%计提
按公司的规定今年提了50%

那么请问 我今年再一次做纳税调整时还是用
100000*50%-100000*0.5% 这个数来调整所得税 对吗?

上面的回答有点乱,整理一下,4楼的回答最到位。再说明一下几个概念:
1、纳税调整不是针对某一笔单独计算,5%是针对应收账款余额总额;
2、本年度纳税调整的时候要减除年初坏账准备已经纳税调整的部分,不然你就重复纳税了;用100000*50%-100000*0.5% 这个数来调整所得税是不对的;
3、提取坏账准备不必报批税局,但记得要做纳税调整;
4、“除另有规定者外”,不是指报批权限,是指某些特殊行业,如金融。

1、提取坏账准备金必须要经税务部门批准,这是个前提,否则一概无效。
2、“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是指年末坏账准备金的余额控制在5‰以内,不是每年提的。年底超过规定比例的要冲回管理费用。
3、按公司自己的标准计提都是违规的,一旦跨年度未作调整,查到后会被认为是虚列成本的(偷税)。
4、如果你是经过批准可以计提的,那你现在按上述第2点的要求进行调整。如果你们未经批准,应该全额调整。

1、“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不是说每年提5‰,是指在年末余额的5‰以内可以税前扣除。
2、目前,会计上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可由企业自行确定,所以你可以按你们公司的制度计提,但纳税时要按上述税法的规定作纳税调整。

1、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2、纳税调整时还是用 100000*50%-100000*0.5% 这个数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3、除另有规定者外,另有规定者一般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报主管税务机关(市一级的权限为500万,省一级为1000万,超过1000万元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批准以后,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