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球赛中踢球把对方踢残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57:47
直接的责任人需要赔付吗?怎么赔付?

我方组织者球赛有责任吗?
我们是业余的,

双方踢比赛的,对方守门员和我方前锋相撞,造成了脾破裂,要切除

所以想问下,要不要承担责任

这个属于意外事故吧.如果不是故意伤人的话,那在理论上是不需要赔偿的,出于人性的角度,可以适当赔偿一些.受伤人应该由所在队伍负责治疗和赔偿.组织者如果在约比赛时没有特别提出赔偿责任的话,那么应该不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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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运动竞技比赛中,事故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
律师:参加运动比赛本身就是一种敢于挑战风险的行为,故参加运动的人应当对身体受到伤害的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受到损害应当风险自担。

记者:什么是公平责任原则?本案中,两级法院判决被告给付经济补偿的理由是什么?
律师: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致使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分担损失的原则。足球规则规定,在机会不对等即可能控制到足球的情况下,发生对控球人的侵害行为属于违反运动规则。本案中,在原告有效控球的情形下,被告右腿接触到原告的左腿,属于违反运动规则,被告为此存在过失。根据《民法》规定的公平责任原则,法院判决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

记者:这种违规而造成的过失补偿和民事侵权赔偿有何区别?
律师:公平责任原则并不主张无过错的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损失必须负全部赔偿责任,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财产状况或其他情况,公平地分担损失,而民事侵权赔偿只要行为人有过错行为,就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是有严格的前提条件的,它必须是加害人、受害人都无过错,缺少这种条件,就不能适用这一原则。

这种情况好像有个案例,也是业余的踢球,把哪踢坏了我忘了,不过这事闹上法庭了,法庭的判罚结果我记得:踢球(非专业)本身就是自愿参加的,出现受伤的情况,受害者要自理。
这是一个混蛋法官的混蛋逻辑。
谁把谁踢坏了,肇事者当然要负责受害者的医疗费,如果双方都有伤,就我给你掏医疗费,你给我掏医疗费,公平合理,互不拖欠。
设计到法律的话,还是问律师吧。

这个属于意外事故吧.如果不是故意伤人的话,那在理论上是不需要赔偿的,出于人性的角度,可以适当赔偿一些.受伤人应该由所在队伍负责治疗和赔偿.组织者如果在约比赛时没有特别提出赔偿责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