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的纠纷,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56:12
这个月的的月初(06年12月),我们村的村干部出了个方案,想在村里面修一些路,但是路面经过了我家的两块地,然后就出现了在我们家没有人在的情况下强制铲除了一些果树之类的农作物。请问:
1、村干部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2、民众有没有自己的异论权?
3、强制铲除我们家的果树等农作物能否追讨赔偿?
4、我家的地有一些老地契(咸丰年间从别人手中买的,村里面的人从历史上的观念知道地一直属于我们家的),能否要求村集体赔偿一块等面积的地或者赔偿相应的人民币?
5、我现在用相机拍下一些村干部人员野蛮操作后的场地情况的照片以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否?(对于照片的时间我们要不要注意什么?

希望各位法律专家朋友给点意见,给点参考意见,我现在面对这些山高皇帝远的村干部很头痛...谢谢

你好,村委会应该召开村民大会,由村民大会作出决定,这样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村民个人当然有异论权,但是也需要服从村民大会的合理决定。为此,造成村民经济损失的应该按照相关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村民的土地都是属于集体的,个人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享有使用权。
你家可以要求村委会对你家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如果不予补偿的,可以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会维护你家的合法权益的。

3.对强制铲除的农作物当然要赔偿.
4.能够要求赔偿一块等面积的种地,但不能赔偿相应的人民币,或者要求补偿.
这些地农民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
5.可以成为证据,时间什么时候照的就什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