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31:22
婚前男方出了11万付了房屋首期,女方付5万装修.婚后男方付房屋按揭.生活费用和子女费用由双方AA制分摊.如果离婚.请问财产如何分配.请详细告知.谢谢.
补充一句,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姓名.房产证是婚前开始办.婚前已经拿到房钥匙.婚后才正式拿到房产证.

房屋归男方,男方给女方适当的补偿

男方婚前财产为11万,女方为5万。按揭款如夫妻之间有约定的(文字)如上,按揭部分归男方;如无证据应属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一.财产分配问题

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房产证上虽为男方名字,按照上述规定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没有过错方,也无对家庭贡献大小的问题,房屋应当平分,可以折价变现后进行分割,也可由一方作价补偿取得房产。

二.子女抚养问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如果协商解决按照协议。

协商不成,按照以下办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