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分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52:34
我的朋友和他妻子结婚三年,名存实亡要离婚,但是女方为了财产不同意,两人也达不成调解.现在已经在同一屋檐下分居近两年了.刚刚才知道想要通过分居满两年离婚的话,要走法律程序.我也不知道在分居之前,我的朋友有没有到民政局提起离婚分居的手续,所以我想问问,如果他没有走法律程序的话,是不是之前分居多长时间都是无效的,是不是分居要从提起离婚后的那天开始才有效,再就是象这样在同一屋檐下分居的行为,如果女方为了不离婚,不肯承认分居怎么办? 谢谢!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分居需要证明证明该事实。如果想办理离婚,完全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如此才能较好的达到自己的目的。

需要足够的证据来起诉,可能不好取证,如果感情真的没有了,可以先起诉。

你好,你所说的分居满两年只是可以离婚的条件之一,还有其它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都可以离婚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说,只要有上述5种情况之一,就可以起诉要求离婚了。
此外,夫妻分居并不需要去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