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逃逸责任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21:13
如果一辆货车逆道行驶,与载着两个旅客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当时是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造成两个旅客受伤,相撞后,货车逃匿,后来摩托车也相继逃匿。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书,认为货车和摩托车均逃匿,因此要承担同等责任,但是现货车司机已找到,摩托车司机尚未找到,伤者无法要求摩托车进行赔偿,请问:
1、如果造成事故主要原因的肇事 者和当时无过错的一方均逃匿,两者是否都要承担同等责任?是否有相关的法规?
2、如果货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按照法律规定是要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如果伤者要求的赔偿在保险最高赔偿限额内,那是否即使摩托车司机要承担一半责任,保险公司还是将伤者要求的赔偿总额全额赔给伤者,还是只赔一半呢?请各位学者指点!!!万分感谢!
谢谢各位的回答,但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于2004年废止,是否还是按照其处理呢?

只要肇事后逃逸,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的。

补充: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来处理。

楼上说的基本清楚了,补充一下:
首先交强险已经实施,可以要求货车交强险承保公司在承保限额内赔偿(不分过错的);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货车购买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根据责任保险合同在限额内承担赔偿(根据责任认定过错),可以将保险公司列入共同被告。至于摩托车和货车责任分担不影响你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