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年限70年以后产权还属于自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1:32:32

你说的是土地的使用权70年,房屋产权是永久的,70年后(自土地证获得日计算)你可以按照当时的土地政策和地价水平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该土地。如果政府对该土地有公共设施规划或其他用途,则直接收回土地,并将地上物(你的房子)按照折旧进行补偿(到时候你就没房子了)。
说白了,70年后,你只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但房屋只是土地的附属品,所以国家可以直接征用土地,补偿你的房子。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房屋产权年限性质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所以70年后还是属于你的。
‘土地的使用权70年,房屋产权是永久的’ 这也是对的。

房屋产权是永久的所有权,而住宅用地的使用最高年限是70年。届满以后自动续约,是否要交或交多少土地出让金还不得而知。趋势看是不用交或交少量。

当然是属于自己的,但70年以后(有的是50年,具体的得看开发商与国家签订合同的年限)得交一土地出让金.也没有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