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户口与户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19:22
我以前在A市医院工作,由于单位效益差,于是办了停薪留职在B市已经工作了三年,现在由于孩子上学,想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落到B市,如果我的户口落到B市后,不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有没有争议?另外,我原单位的养老保险一直交着,现单位也在交着,这有没有必要,该怎么办才合适?另外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有没有时间限制?谢谢

首先,你要落户到B市,必须符合B市的落户条件(不同的地方条件不一样,但有房屋或者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基本上都可以)。
其次,符合上述条件的话,你可以凭借相关证明(符合B市落户条件的证明,具体问当地派出所),到B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明
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说明的是:一、如果原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而且保存着你的档案,你仍可以把档案让其保管;二、如果你需要档案转出,可能就要和原单位协商,因为你毕竟和他们存在着劳动关系;三、如果单位同意档案转出,必须事先有B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或者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接收函。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国家社保只在地区内统筹,因此造成了重复投保,按道理只能由一家单位或者你个人投保,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的投保单位,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说法,但随着社保的全国统筹,这个问题会有个说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