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号这样用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0:21:51
比如说这样一句话:
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客户的微笑就是对我们的认可;客户的赞许就是给我们的荣誉。

这样怪怪的当然不对了!
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客户的微笑就是对我们的认可,客户的赞许就是给我们的荣誉!
这样才对吧

不可以! 分号的停顿长于逗号,短于句号!
如果一句话里全是分号,没有逗号是不可以的!
上面的那句话应改为:
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客户的微笑就是对我们的认可;客户的赞许就是给我们的荣誉。

不可以,分号的用法是句子间的内容处于并列关系时才可以使用。按照你的这句话的意思,分号应该这样用: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客户的微笑就是对我们的认可,客户的赞许就是给我们的荣誉。

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客户的微笑就是对我们的认可,客户的赞许就是给我们的荣誉。 我认为

最好是 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客户的微笑就是对我们的认可,客户的赞许就是给我们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