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恐吓录音证据可以将对方拘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58:25
本来被男友欺骗,玩失踪跟别人结婚,借我钱不还(不过我没证据)。我叫他还钱,他竟然说要告我敲诈!!被气得不行。他还叫朋友打电话恐吓威胁我,说要找人轮奸我,打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我。
我以前说过,如果他不跟我说清楚,我叫他看著办,因为他厂是无证经营,且超过经营范围。算一个黑厂吧。我说不找我他厂会有问题的,不料第2天他厂真的被工商局查了!罚款很严重。
他很气,想报复我,很凶的说要找人轮奸我,一个电话要搞定我。还好我当时就录音了,我想问问大家,我有录音证据能否叫警察去抓他呢?? 或是有恐吓短信能否作为主要证据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方经常通过电话用语言对你进行侮辱、恐吓的骚扰行为,干扰你的正常生活,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你所制作的录音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1. 建议持录音到派出所去报警,对方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特别是短信,那就更能说明是他发出的了。

可以

不能,只能作立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