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撤诉后再起诉的条件的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4:51:00
分出不同点

在行政诉讼中,撤诉后可再上法院的情况是:1、原告为在规定期限预交诉讼费被按自动撤诉处理,原告依法解决预交诉讼费问题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2、人民法院准予原告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可申请再审。

在民事诉讼中,撤诉后只要你又想去打官司,都没问题,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则要过6个月才能再起诉。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撤诉后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对于自诉案件,若自诉人曾经撤诉的原因是因为证据不足则仍有机会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告诉。

依据:高法关于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37条;高法关于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44条;高法关于刑诉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77、18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