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得到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17:57
2002年2月,某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贷款50万的协议,借款期限是一年,2002年某公司还了10万,某银行一直未催要,2004年某银行开始催要旧债,某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为2005年1月还款,但某公司一直未还,2005年2月,某银行找某公司要债遭到拒绝,银行将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还钱,请问此案子怎么处理?

2004年双方达成协议,约定2005年还款,此协议有效。
公司不还,05年银行起诉,在法定时效范围内,可以胜诉。就这么办。

哦~律师果然是律师~

2005年1月还款属于达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协议,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银行应能够胜诉的。

如果05年的欠条不签银行可能就不一定胜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