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余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16:52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中的余额就是销售未开票的成本,请问如果我要取消这个科目的使用,那么这个余额分配到哪个科目比较合适?
我们公司的领导让我往商品存货里面分摊,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分摊,相关的科目如何做呢?请高手指导,这样做可以么?如果被审计或税务发现了能过关么?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属于权利没有完全转移的企业存货资产,按照合同在未来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为了简化核算,可以将该科目不设置为一级科目,而改为库存商品的二级科目核算。即: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商家。但将余额往其他存货分摊的做法,实际上是隐含很多问题:1、是否放弃该部分权利资产,导致资产流失;2、虚增其他存货成本;3、对所得税的影响可能是资产损失未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对审计而言肯定是要追查,无法追查将如实披露。

不能这样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