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集资中间人的问题,挺复杂的,请律师朋友给予解答,万分感谢.主要都在问题补充说明里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4:05:25
请律师朋友帮下忙啊,万分感谢.请问一下,我的朋友做为一家公司的业务员,为公司拉了6,70万的集资款.但是一开始谁都没想到这是一家非法集资的公司,因为它是县里招商引资的企业,而且剪彩时县委领导也来了,所以我的朋友以为这是一家合法的公司.最后在公司开了几个月以后,公司董事长大批转移资金,准备携款潜逃.但是被我朋友发现,然后把他堵在了办公室,最后报了警.一开始公安局只是拘留了几个负责人,但是最后说也要拘留业务员.然后检察院的说只要把公司给业务员的奖金退还就不起诉了,我朋友就把奖金返还了.请问我朋友是否会被起诉?他也是把全部积蓄都投入了这家公司,也是受害者,而且他并没有占有这些资金.这家公司集资了两千W左右,请问公司法人将被如何定罪?

回答:你朋友没有犯罪意图,本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是犯罪.但是这家公司是属于集资诈骗罪的,一般认定为单位犯罪,而且数额巨大(超过50万).

  介绍:
  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依法进行的集资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个人、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问社会、公众发行有价证券或者利用融资租赁、联营、合资、企业集资等方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所需的资金。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设立或者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行股票和债券。从当前资金市场的情况看,从事集资活动的主要是企业。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