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属买卖房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33:23
事情是这样子的:我家原来的房子现在要拆迁了,开发商要在他们建的房屋赔我们一套,(现在所建的房屋是属商品房了)但要我们补钱给他们,请问:这样是属买卖房屋吗?在办里产权的时候还要不要交纳各种税收呢?如果是买卖,除此之外,我方还需要交纳些什么费用呢,我们请大家帮帮忙,先谢谢了!!

不属于买卖,这属于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时超出你原有价值的按买卖计,要征收契税.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

通知规定,对被拆迁入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件复印件
3.房屋拆迁协议书
4.房屋拆迁产权交换证明书(附房屋分户平面图)
5.房屋产权注销证明书或拆迁房屋产权审核意见单
6.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结算单
7.缴款凭证

契税为超出部分房价(计你补钱的部分)1.5% 工本费85元 印花税0.05%

你这里是由回迁和买卖两部分组成.你交钱的那部分是买卖.要交正常的费用.有你交钱的面积的契税.还有全部面积的维修基金.还有气源费这都是固定的.

也是房屋买卖合同,也需要签订相关合同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