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家法竟用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1:41:20

你问的问题可要难倒一批专业级的人物了,因为家法是并没有一定的规定,每个家族都有不同的家规,也有不同的惩罚方法。这个你通过电视应该有所了解啊。下边是一篇关于家法族规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文是中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汉族的家法族规研究》的一项中间成果。在进行此项研究之际,作者曾查阅了各地图书馆和美、日等国图书馆收藏的4000余种家谱、族谱,从中发现大批罕见的家法族规,从而为写好本文奠定了坚实的资料基础。

  本文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鸣告”,阐述了如何控告、检举违反家法族规的行为。“鸣告”,大体可分为公诉似的举告,及自诉似的投诉这两大类。在较小的宗族里,房长、支长及其他尊长都有举告违反家法族规行为的职责。在一些强宗大族中,还设有“通纠”、“监视”之类的监察人员。在小族中,对各种事件均可直接向族长等人投诉。在一些大族中,则以房长等人为受理鸣告的第一层次,族长等人为第二层次。为了防止近亲相互包庇,致使家法族规形同虚设,大多数家法族规都严禁“亲属容隐”,并将一并惩罚“容隐”者。同时,绝大多数宗族都强调,族中发生钱债之类的民事纠纷,直至杀人害命的刑事案件、纷争,禀祠为必经程序,严禁族人越过宗族,径自告官。对于违反者,这些宗族就要以“藐祖欺族”之罪,予以严惩。

  第二部分“裁断”,阐述了如何对违反家法族规的家人、族人进行裁断。在家庭中,家长通常可在任何地方任意作出惩罚家人及奴仆的决定。在宗族中,裁断的主要场所是称作“家公堂”的宗祠。在宗祠中,族中尊长,对于较轻的过失,即可自行作出决断,而对于较重的过失,通常须族众集议后才能作出决定。特别是擅自处死族人的宗族,几乎还都要强迫被处死者的直系血亲具结、画押,以防他们事后向官府报案,使族长等人受到官府的惩罚。在量“罪”定罪之际,多数宗族还遵循有服加等、累犯加重、允许类推等原则,并且在妇女、子弟、奴仆等人违反家法族规之时要兼罚尊长、夫男和家长等人。

  第三部分“执罚”,阐述了如何实施对违反家法者的惩罚。家法族规的执罚者,包括家长、族中尊长,祠壮、祠丁以及宗族的执事,甚至包括了普通的族人。执罚的场所,主要是宗祠、祖墓,有过失者的家中及其所到之处。而以活埋、溺毙、丢开等方式来处死族人的宗族,还选择僻远之处及深潭、江河等处来作为杀人的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