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诈骗胁从犯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47:58
我有个朋友,她以前去新加坡打工认识了一个老板,现在那个老板想找外国劳用,我朋友就介绍了几个人,并且签订了合同,那几个人是和那个老板签的合同,我的朋友也交了三万块,和那几个人一起出国,但是那几个人的收据是我朋友的签名,现在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出国了,那些人要退回交的钱,但是钱并不在我朋友的手里.我朋友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她是诈骗胁从犯,我自己本身也是法学专业的学生,问过教授和一些朋友,在找了许多资料,我并不认为这属于诈骗胁从.而且朋友还曾经让他们非法拘禁过,我想知道这到底要怎么办!

首先要看这件事情性质是否属于诈骗。然后再看你朋友在其中所起作用。如果你朋友明智老板诈骗,仍然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就可以构成共同诈骗犯罪的胁从犯。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不明白的可以进一步联系我。
祝你好运

这要看你的朋友事先知情不知情了。如果不知情的话。应该不属于。

你朋友事先是否知情

要考察你朋友是否主管存在明知,不过这也不是协从犯啊,没受胁迫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