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止的问题?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18:21
我与现在公司的合同于07年1月27号到期。
但是公司今天没有出具终止合同通知给我。
在26号我主管被经理叫去,让她以合同期评估不满意为理由终止合同,我在这公司到07.01.28就是两年了.
我想知道以什么理由可以拿到公司的赔偿?
原话打出来:
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以及相关责任:
1.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均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由乙方(我)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3.由甲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时,甲方应支付乙方补偿金

4.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时,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补偿金.

5.违约造成一方经济损失时,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主承担赔偿责任.

6.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可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7.一方如需在合同期满后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的,可提前向对方提出建议,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主要是这7点,还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都是些保守商业秘密,遵守厂规厂纪等,不重要.

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以及相关责任:
1.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均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由乙方(我)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3.由甲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时,甲方应支付乙方补偿金

4.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时,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补偿金.

5.违约造成一方经济损失时,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主承担赔偿责任.

6.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可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7.一方如需在合同期满后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的,可提前向对方提出建议,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新

单位只是因为对你的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你犯了错误和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所造成,你可以拿到经济赔偿,他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你,你可到所管辖的地区劳动服务公司失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失业经济赔偿,每一年工龄领取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