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我支援!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2:33:30
我女朋友之前借了我5000元。现在我们分手了。她给我写了一张欠条,约定一年内还清(2007年11月前还清)。现在她已回到湖北老家了,而我在广州,我打电话到他家里,他家人态度恶劣。现在我想提前追回我的钱。请问,这样做可以吗?需要走什么程序?请高人指点!谢谢!

只要你的那张欠条是她签的字~就应该可以的~

我只学了点合同法~抱歉~不能说的很专业~
怎么那些百度专家不来帮你回答呢?~

从法律上说,你的债权尚未到期,不能要求提前偿还。

不好解决 因为不知道你那张欠条是否合乎法律
但是有个方法应该可以试试

你下次打电话 态度好一点 嘴甜点 让他们说出你确实 是借了她5000元
然后 把通话录音

我想这样可以证实 欠条的可信性

申请支付令,省事还不用交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