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3:55:40
我单位经常收到期限在半年以上的承兑汇票,我可以先不做分录,等到期后入银行再做账可以吗?如果不行,那我收到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并入帐,谢谢!

按原则来说不可以。
收到时: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到期后,如果汇票带息
借:银存
财务费用(红字)
贷:应收票据

我是搞财务的,1楼说的很正确.还要说明一点,如果到期无法收回,那么按其帐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停止计提利息,利息在备查簿中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财务费用.

也可以。记好台帐,以便于管理。一般企业怕担风险会办理银行贴现。

不可能有期限在半年以上的承兑汇票,这违反了现行制度,是无效票据.

补充一点,要是没到期又到期末,应该计提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