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请进:税务罚款做进了营业外支出里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59:34
1.十一月份把税务罚款做进了营业外支出里,在十一月份在填利润表时,已把这个营业外支出当作费用抵减了,那我在1月份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整吗?如果季度企业所得税不调整的话那到年底清算企业所得税时再调整可以吗?

2.在清算年企业所得税时,比如我司年销售额(不含税)是150万,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9万,那我司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1500,000*0.005=7500元,那我司只能抵扣7500元吗?太少了吧,那超过部分82500元在财务上要从管理费用里转出来吗?要转到哪个科目里去呢?
3.贸易公司以物换物财务上该怎么做?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4.贸易公司,如果进货的时候没有发票的,而卖给客户时开了发票给客户,在仓库里没有多余的货冲的清况下,怎么样才可以合理避税,以怎样的形式出货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呢?谁有好经验好办法的帮帮我吧
5.我司与另一个A公司合并,假如A公司有盘下来有150万资产,而我司只有80万资产,我司要合并A公司的话,我司该注意些什么?公司合并的话需要请审计公司或者税务所参于进来吗?那财务上应该如果做帐呢?麻烦各位大虾了.谢谢
希望高手帮我解决一下,非常感谢,有满意答案会追加分.谢谢
3.以物换物的话,如果两方都不开票的话,该怎么处理呢?
4.不要做为捐赠来处理的话,遇到第四种情况的话,该怎么处理,而且做为贸易公司这种交易会经常发生的,有什么办法能解决呢?

1、税务罚款是要做进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你的处理方式是正确的。但是该罚款是不能税前列支的,所以需要纳税调整,你可以在本年年末汇算清缴的时候再进行调整。
2、业务招待费你计算的是正确的,只能列支7500,超出的部分不能税前列支。不过所谓纳税调整,不是要在财务记帐上进行调整,只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加上不能列支的部分就可以了。
3、换货交易,也就是非货币性贸易,双方还是要开发票给对方的,同时相关的税费也要按时缴纳。
4、进货没有收到发票,那么销售的时候也应该尽量不要开发票给对方,即使开了,也不能开没有发票的货物的内容。如果实在是一定要开发票,而仓库当中货物又不足以顶帐,只能做一次接受捐赠的帐务,借 库存商品 贷 资本公积,这样才能调平帐务。不过这样的帐一年最多一次,而且相关文件等一定要做齐全(如捐赠协议等)否则会引起税务部门的怀疑。
5、公司合并,可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权利,不过你们比例比较少,所以要想办法注意控制公司的经营权,在公司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等方面,不能让对方占据主动,否则就会造成对你们的资产的风险。公司合并,如果可以,最好是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这样可以保证你们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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