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4800元一年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5:43:30
甲(单位财务人员)将乙还给单位的借款挪为已用,数额是4800元,时间一年,致使乙因未按时归还借款受到领导的批评.请问: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4800元一年不构成犯罪,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看他是什么单位
国企是挪用公款罪
私企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4800 数额上没问题
时间上 一般超过三个月未还 就足以构成了

但是挪用的用途限于私用
不管是自己还是其他个人私用都成立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首先要看将公款挪作何种用途,如果进行营利或者非法活动,不管多少钱都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犯罪。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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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指: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构成此罪的关键在于是否挪用公款私用,或者是否私分公款以及挪用公款所得的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