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问题,怎么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51:01
我是2006.8.15来公司参加培训的,起初说好2个星期,每天只给15元所谓的补贴,结果到9.15号,培训一个月后签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并且没有缴金,现在已过3个月试用期,公司借口没有活干而不加工资和签转正合同,请问他违反了劳动法哪些条例,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告他,或者想办法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我们单位工资拖一个月的,现在我已死心,想离开又怕一个月工资拿不到),希望大家帮我解决.请详细解答.

你好,按照我国劳动法相关之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可以睡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和相关的社保费用。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不与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的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支付你的工资和社保费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如果你所说的条件在合同中都已经写明,那么公司已经违约了。(没有缴纳社保、迟延支付工资、无故拖长试用期)
2、如果你不想继续在这公司,你可以该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要求支付所有工资,如果它不支付,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并可要求经济补偿。对仲裁不服,还可以起诉到法院。不要怕拿不到,目前仲裁庭和法院一般都是站在劳动者这一边的。

首先,从你提供的信息上,我了解到你已经签订过一次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请你详细阅读一下合同条款,不但约定了试用期,肯定还约定了合同期限。也就是说,你现在还在公司工作,并且已经超过了试用期,法律将认为你已经度过试用期,成为已转正员工,不管是否签订转正合同。
另外,合同的版本一般使用市劳动局提供的,请查一下对于薪酬待遇的约定,是否有转正后工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付酬。
不过,找法院解决是下下策。首先你递交辞职报告,公司如果理解会给你结算,但大多公司有规定发薪日,请等到发薪日才可领取。不会有太大问题。如果到发薪日还没有拿到,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这样不会产生太大的劳动纠纷。公司不会因为这个小问题,被劳动部门处罚的。不必过于担心。

通过法院,或者最后1个月一拿就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