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为儿子考试不及格将其殴打致死,是否构成犯罪?有何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9:23:50
不是专门要打死了,是不小心打到了致使处

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但由于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后果发生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行为人已实际已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是过失所致。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本案中,父亲主观上并没有伤害儿子的故意,殴打可能是因生气所致,认为儿子不争气等.但父亲的殴打行为却造成了儿子死亡这一结果.父亲作为一个成年人,是应当可以预见到殴打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但却因为疏忽大意或是过于自信(认为打一下不会有什么事的)造成了后果的发生.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然算--电视上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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