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案例:保卫干事寻仇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6:38:43
080案例:保卫干事寻仇案
F省A市B区某厂的保卫科干部某甲与某乙有仇,欲寻机杀乙。一天,某甲带枪在厂区外看到远处某乙与某丙站在一起。其甲认为报仇时机已到,连忙躲在暗处举枪向乙射击,他虽明知有可能击中丙,但由于报仇心切,仍不计后果,结果未击中乙而击中了丙,丙当场死亡。
问:(1)某甲对其意欲杀害某乙并举枪射击未中的行为应负何种刑事责任?为什么?
(2)某甲对某丙的死亡应负何种刑事责任?为什么?

1、故意杀人(未遂)罪,因为甲对乙已经实施了故意杀害的行为(射击),没有成功是由于甲所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此行为出于甲的主观故意。
2、故意伤害罪,甲的杀害目标是乙,但丙在乙身边,甲明知有可能击中丙,但由于报仇心切,仍不计后果,结果未击中乙而击中了丙,造成丙当场死亡的后果。此行为出于甲的主观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