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信用卡借给一个朋友用了,然后找不到他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4:49:23
他刷了我3000多块钱,然后把卡还给我以后就找不到他的人了,手机也停机了,人也找不着了,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可以报警么?

1.银行信用卡卡章程里有明确规定,信用卡不得转借,只限本人使用,否则,罚款1000元。你现在是违反了银行的规定,所产生的损失,只能是你自己承担。

2.这笔钱你需要先偿还,然后找你朋友追索,千万不能再银行那里拖欠,否则,你不仅损失了3000多,还损失了个人信用。

3.你可以报警,但是我敢肯定,效果甚微,金额太小,警察根本就懒得理睬。以前有过信用卡被盗刷的案例,上万元的,警察都不管,何况是你自愿把卡给人家的,才几千元的。

一定要记住,信用卡不可以转借给任何人使用。

另外,你马上把这张卡挂失,说不定,你的信用卡磁条信息已经被人窃取,再继续使用下去,还会有更大的风险。

啊?死党还是一般朋友啊?晕死~!恩,报警吧~!!!

唉~~~
关键问题,要看清是不是真朋友阿~~

从法律上来说,因为是你的信用卡,因此这笔款必须你来支付,否则逾期之后产生的不良记录是记在你的名下,这对你未来的信用不利.
建议:你自己先垫款还上,然后报警,因为你朋友不能不认帐,在商场刷卡消费的凭证上他签的名字与你的笔迹是不一样的,非常容易比对.
还有,这样的朋友不算是朋友.以后交朋友要谨慎小心.不要轻易将信用卡借给不熟的人

上边的朋友说的没错,的确你现在可以选择的只能先是自己把这笔款项还掉,原因如下:
(1)信用卡发卡的时候信用卡章程应该已经说明“信用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2)信用卡是你借给朋友用的,几个问题考虑一下:
朋友在刷卡的时候签的名字是你的还是他自己的呢?
如果是你的收银员是否看出笔迹是否有不一样的地方呢?如果笔迹不一样,收银员是否提出了疑问?
如果在刷卡的时候朋友签的是他自己的名字,你可以向银行申请调取签账单,然后作为对方的借款证据,同时找到刷卡的商家协商,为什么他们没有审核签名,或许他们也应该承担一部分你的损失。

最后还是提醒,信用卡是个人信用的体现,不要轻易借给别人使用,祝你事情解决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