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缴费的疑问--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05:48
我在A地事业单位工作了16年,2006年又在B地的企业性质的单位工作,各种关系仍然在A地,请问高手我的养老保险A地还能继续视同缴费吗?A地我是教师,但是没有办理过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是否能看成视同缴费,我还需要在B地的工作单位参保吗?如果参保也是自己全交,能否A地因为我的工作关系还在就继续视同缴费呢?如果这样,B地再缴,不是重复了吗?我真的很急希望高手指点!

你在A地没有办理过养老保险,不能看成视同缴费。因为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规定尚未有正式文件出台,事业单位是否参保,以及参保的形式要看当地自己的做法,一般目前事业单位参保都是参照企业参保的待遇执行的。
你如果在A地已经参保,你人现虽在B地工作,但可以继续在A地缴费参保,也可以从A地将养老保险金个人帐户中的金额转移到B地的社保局,那么你就可以继续在B地续保。问题是这就要看你今后准备到哪儿去领取养老金了。如果今后想在A地生活,就不要转移社保关系,如果今后打算在B地生活,就转移社保关系,这样缴费比较方便。
像你这种情况,如果你将一直在B地工作,而A地也不会因为你的工作关系仍在而发放你今后的养老费的话,那么你在B地办理参保应该比较稳妥。
另外:不知道你现在的工作关系仍在A地,那这种工作关系的性质是怎样的?所以无法比较全面地答复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