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的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6:13:14
(恳请相关法律方面的专家回复 谢谢 谢绝热心人士)
我的问题如下:
1、我是2006年11结婚的,婚前房子是2006年2月父母给我买的,产权证是我的名字。现在夫妻之间关系不是很好,请问我婚后房子属于我们共同的财产嘛,我该如何办理相关公正手续,确保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
2、结婚的时候,女方什么都没有陪嫁,就是拿过来2万元人民币,请问,要是我们离婚了,财产如何分配?我们没有小孩?

现在父母很痛心 伤心 我也很苦恼 因此情相关法律人士作答 谢谢

1、你这个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需要公证,都属于你个人的财产。这个你可以参考婚姻法的有关条款。
2、你既然已经承认是她结婚带过来的2万元,2万元也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所以还是她的。
3、财产分配: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所得(包括工资、偶然所得、投资收入等等)为两人共同所有,如无特殊情况,婚后所得,一人一半。

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
属于共有财产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赠予(著明赠予或者遗嘱继承的除外)),就平均分割
关于彩礼....我不记得了...寒自己一个

还有就是,离婚不是那么简单的...
不是你想就能离的...对方要不同意怎么办?
知道啥叫请神容易送神难了吧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你讲的情况来看,你的房屋系在婚前取得,属你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用担心。而且你也没有去公证的必要,因为公证又要多花费用。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也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不管婚姻关系存续多长时间,该房屋总是你个人婚前财产。

至于你们结婚之后的其他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包括你们结婚购置的物品等。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你好。根据你所介绍的情况,你大可放心。
首先,你的房子是你婚前你父母给你买的,这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是不作为夫妻同财产。
其次,那两万元钱也属于你妻子的个人财产。

1、《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你婚前房子是2006年2月父母给你买的,属于你婚前接受赠与的财产,那么婚后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房产证的颁发时间能够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就不需要再办理公正手续。
2、女方“拿过来2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