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7:07:26
目前的劳动合同法草案 有法律效力吗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 之前和这家公司签定了3年的合同 并有一份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说提供培训服务 如果我解除合同的话需赔偿每少于一年5000的违约金
现在想走人了,是处于试用期,合同上写的有试用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但是不知道用不用陪这个违约金
我看劳动合同法草案里面写的只有提供超过6个月以上脱产培训的才有权利约定合同解除后的违约金问题,不知道有没效力
我也很奇怪 这家公司是先签的合同再有试用期
问题就是试用期 合同和其附加协议有没效力
合同上指明是试用期可以任意解除的
那么试用期提出解除合同之后 合同附加协议还起不起作用 这个是关键

劳动合同法只是草案,并未正式通过,因此是不生效的。
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这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属于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这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你们的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是一致的,不用担心,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只是草案,并未最后公布生效.
你谈到的提前解除合同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问题,由于提前解除合同本身属违约行为,因此在实践中一般是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可发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劳动者不用支付违约金.
现在只需要明确一点,就是你与公司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是否合理,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试用期怎么就签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