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4:05:22
我有一朋友骑自行车过人行道时与一机动车相撞!朋友现在已经住院,严重骨折!应该如何解决呢?

司机说我朋友闯红灯!朋友说司机闯红灯!交警已经调查,没有结果!但是医院的医药费司机不付,应该如何解决!

从法律上应该如何解决呢?
已经一个多月了,交警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司机一直不肯出钱!车是公司的车,且他们公司在我市很有影响力的!朋友已经没有钱交给医院了!

你好
  根据我国2004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以及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除非他有证据证明行人后者非机动车有违反交通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方可减轻机动车的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具体参见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附后)

  再根据该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附后),当事人(受害者)对于赔偿争议可以不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交警的调查结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是需要的,因为该认定书将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这对于后面的赔偿是很重要是证据。

  至于做出认定书的时间,可以参见《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附后),原则上为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做出,但有法定理由经上级公安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不过我想本案中时限应该是过了的,你可以催促交警做出事故认定书,如果他们仍然不做的话,则属于行政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你可以向其领导反映情况,或者向上级公安机关检举、控告。

  最后,你们可以向医院申请缓交医药费(我想他们应该会同意,因为你们肯定会胜诉,而且会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向他人借款,先付医药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然后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医药费)--最好建议你请一个律师,因为涉及到具体赔偿范围、数额以及诉讼所需相关法律,规则等等。请放心,法律一定会给你朋友一个公正的结果。最后祝你朋友早日康复!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