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军人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那么部队还要派人到配偶单位进行调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48:16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去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根据上述的部队会“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不再派人到配偶单位进行调解。

你们不想想,军人在外边保家卫国,如果配偶要提出离婚,他还能安心地卫国吗????!!!

这只是程序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