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的资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0:29:11
阿霞办了一个绣花厂,总资金是12万人民币,由于资金周转有困难,所以找了个合伙人阿芳,事先声明阿芳出资一半也就是6万,然后占有50%的股份,而流动资金则是两方共同预支.
可是阿芳加进两个月了,占有50%的股份,但是只出资3万,另外给阿霞打了3万块的欠条.而且阿芳出资的3万块名为办厂资金实际是作为流动资金来使用,并且资金是由阿芳掌管.
这样的话就等于阿芳只拿出3万元流动资金就占了50%的股份而且占有了公司的掌控权利包括员工的管理权.
另外,阿霞和阿芳没有鉴定合伙创业的合同.
请问,作为创办人阿霞是否会吃亏?她该怎么办?
现在公司的人员管理和流动资金是阿芳在掌控,阿霞则负责跑业务.

wo kao !
傻啊!那个什么芳占大便宜了!快点叫那个什么霞的和她弄个合同!要不吃老亏了!
按理说他只投资25%只能占这么多的股!没权利说话算!而且没有人人各占50%股份的说法!必须有一方在51%,这就是最大股东最少占的股东份,也是说话算的人要占的股东份,不懂去找律师问问!~~~~~~情况紧急!

开始有占股有效时间,并且要落实到书面,我季刊了你简单的述说,感觉你都是开厂的人这些资本运做都被模糊了,你因该找家咨询公司协作你了,你的饿技术在好,资本没运做,你等于自己开公司反而自己不是老板,资本运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