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不该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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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nd,萨达姆杀了那么多无辜老百姓。好几十万哪!!!甚至连毒气都用上了。居然还不该杀?就算是不该杀,也是杀之都不足以平民愤!!!最起码要每天扒他一层皮!!!那得扒多少年才能还上他欠老百姓的债啊!!!

我们为什么同情他?
因为他是阿拉伯人吗?我们大多数人同情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阿拉伯人,bs以色列人。然而以色列人几十年一直默默支持中国,当中国的记者采访巴勒斯坦人,巴勒斯坦人反问中国记者为什么中国不让东土库曼斯坦(他们对新疆省的称呼)独立。激进的伊斯兰在历史上虐杀了多少别的民族的人,他们不该得到历史的报应吗?

因为他是弱者吗?当他是一国之君高高在上时,是怎样对待他的子民的?相比之下,美国对他还不如他对他的子民吗?当一个吃人的狼咬死另一只吃人的狼时,我们应该仅仅对死了的那只狼表示同情吗?

因为他的地位特殊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大家说,他是不是死有余辜啊?

我觉得该杀。

1.中国人不赞成杀之,主要是对美国干预别国内政的反感。但这次是伊拉克自己的法庭绞死他的,遵循的是萨达姆作为副总统时他自己签发的死刑执行法。虽然现在的伊拉克政府存在美国的影子,但毕竟也算是他们自己的内务,难不成要那些民间的恐怖分子来审判?

2.萨达姆在成为阶下囚之前,曾经侵略过沙特,并且将人家沙特的皇室成员杀害,他是总统,人家皇室成员就该死?

3.作为总统,对外向多个邻国主动发动战争,对内残酷镇压平民,有很强的鼓动说服能力,有很强的种族屠杀倾向,这种作风很像历史上的一个人,对!就是“希特勒”。是典型的军国主义独裁者。如果任其发展,必将成为“希特勒第二”。这种人比美国更可怕,如果说美国是痞子混混的话,萨达姆就是不折不扣的歹徒。只不过歹徒太瘦,而痞子混混过于强壮罢了。

4.杀人不过头点地,既然萨达姆已经就擒,再去虐杀他,好像过分了,岂不是与他成了一路货色。走法律程序应该是最正确的、最人道的。

非常支持你的说法,当年老萨根本不把中国放在眼中,直到要死的时候才告劝大家一定要相信中国,这又何必呢?当初听跟着中国走就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了,他完全是自找苦吃呀,死了是绝对不被同情的!!!!!!!!

我非常该死,我怎么越来越觉得他有点霸王项羽的影子呢?

他是总统!! 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