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尴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1:58:19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该债权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但是受让人辩称自己不知道该情形

债权人,该采取什么办法?

没有办法,合同法就是这么规定的,这种有偿转让必须以受让人的恶意为条件才能行使撤销权。而且合同法也只能这么规定,因为不仅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要保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在这两者利益发生冲突时,是不能两全的,因此只能规定受让人是善意的时候,就不能撤销,以此来体现对受让人的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想办法举证证明受让人不是善意的,比如有证据证明受让人应该知道的,这时受让人辨称自己不知道就是没有根据的,这种情况下要全靠债权人自己的举证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另外就是,如果债权人在转让的财产上有抵押权的话,这样债权人的利益也能得到保护,以自己的抵押权来对抗对方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