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头支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9:39:49
如果开空头支票会不会被追究形式责任?
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应该怎么办?
对,开支票的人就是欠款人。开了2.5万元的支票。
他欠我总共15万元。他有个公司是跟我合开的。因为他的过错导致公司经营惨淡,但没破产。我在去年11月时收到他的欠条15万元。以双方证明公司和我无关了。但银行的取款章关系没变还是我跟他共同盖章方为有效
您说的数额巨大。请问多少算巨大。
他欠我的钱我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变卖他的设备吗?但他的设备不足以还清欠我的款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在欠条生效后他变卖公司内部的财产,属于违法吗?麻烦您了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账户存款不足的情况下支票的金额无法支付。
开空头支票的单位会受到银行的罚款,但不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符合票据诈骗的要件,那受到刑事责任是另外一回事了。
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如果通过诉讼也无法偿还,则应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财产,那就要申请债权凭证,随时关注其财产状况,一发现财产线索就申请法院执行。
因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财产而导致生效的裁判文书无法执行,这种情况非常多的。
如果是单位的,可申请破产,但现在的情况是破产了也不见得能偿付债务。

情节严重或者数额巨大的 要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人??
在票据上只有出票人和持票人
你说的借款人 是不是持票人凭空头支票支取现金了?
无力偿还也要看情节和数额
构成犯罪的 追究刑事责任
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的 追究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