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人不见了的问题,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49:14
我于去年给一个朋友做了2万元贷款的担保人,(当时他是有单位的),现在贷款到期,他没还上,人还不见了。银行找到我,说如果找不到他就由我负责偿还。
怎么办呢?我想找他的家人还找不到,大家帮帮我,给我出出主意吧

要公安帮助那简直是不可能,公安对于不出人命的事才懒得管。除非你认识公安里公安局长。而且他还要愿意为你找。因为他们找也有成本的。

建议你:
1,先与银行讲清楚你现在的情况,你也不知道他在哪。
2,银行有他的身份证号,你可以请求银行为你查询在他行是否有账号,主要是看联系方式。
3,当然你要清楚你做为担保人在法律上是有责任的,但假如你为他还了银行的债务,那么你就成为了债权人。你对于他给银行的抵押物是有权力的。

最后,最主要是要找到人,先去他以前单位查查他还有没有别的联系内容的资料,以及他为什么离开的原因?只有理智的了解了这些情况才能做出好的决定。愿你如运。还有记得下次不要乱给人做担保。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道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先确定你的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因此如是一般担保 你应先根据协议请求法院审判或仲裁,就你朋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无法执行,才轮到你还款。

但是如果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你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你朋友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你朋友)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你)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换句话说,你就乖乖交钱吧!然后再慢慢找你那个朋友讨要吧!

当然了,一定要明确你担保的范围。

这种情况你在做担保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的,现在你没有办法,只能自己先把钱垫上,但是你可以向公安部门求助,请他们帮你寻找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