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因盗窃罪被羁押.已经18天了.请问这个大概能判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1:04:27
他2年前有过一次案底.那次没有盗窃到东西!拘留一个月就放了.现在警察什么都不告诉.被拘留那天就说怀疑是多次.我和他的家人该怎么做.经常去警察局么?听说在搜到了一个L7手机和一个国产的数码照相机.
26号那天他和警察出来核对案子借了电话给家打了个电话.现在是不是多次我们都不知道.就知道有2样东西.现在他的家人没有人去警察局什么消息都没有,大概应该订案子了吧.都已经出去核对了!他还说一年多就回来!那他说的这个日子能是大概就被判的日子么?在网上查从上诉到判刑最慢要一年,最快也要半年.那这段期间算判刑么?如果只拿了这2样东西现在被拿回去属于退脏么?

1.: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或无期(均并处罚金)
2.刑期从羁押之日起计算(羁押1天抵刑期1天)
3.拘留最长一个月,逮捕后侦查期一般不超过2个,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个半月,法院审理期限一个半月.这样你可以大致算一下了
4.将所窃赃物退回属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