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开办的两人公司中,占0股的其中一发起人,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55:24
3年前,我朋友要开一家小公司,需2位发起人才可以注册。出于朋友考虑,本人以0股的形式,帮朋友成功注册了公司!现在想问问,我没有股分,如果公司出现什么情况的话,其中一发起人的我,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成立的公司应当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时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如果你朋友的出资和他以你的名义出的那部分资金是全部到位的,则该公司只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不承担责任的,你无须担心。

不用啊!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按出资的多少来承担有限的责任,而你是0股所以不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