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凭考试毕业后档案会拿在自己手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4:49:45
问题是这样的:
我一年前学历文凭考试(自考的)毕业了,但没有存放档案到人事部门。

后来由于搬家,不小心把一些档案什么的给弄丢了。

现在手里只有一份自考办的提头“请转交单位人事部门”的文件袋和一个毕业证。

请问原来是不是有个人档案在里面的?我是否丢了什么文件(个人档案之类的)?能补办吗?

或者谁能提供一下具体的补办方法呢??

急切等待回复,谢谢!!!!!
问题补充:具体的说,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办毕业手续时,从自考办那里具体拿到的是什么文件类的东西?比如个人档案是否都给我了?因为现在找不到自考办的个人档案,只有一份自考办的提头“请转交单位人事部门”的文件袋和一个毕业证,我也不确定是否弄丢了我的个人档案了。
请大家看清楚问题,我问的不是关于档案的作用,而是问:

办理自考专科毕业证后,自考办除了把“请转交人事部”的文件和毕业证,交到我们手里外,还有没有交给我们自考“档案”?

请自准问题再回复!!!

首先要弄清楚两类档案的区别:
1、个人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制度还不会取消。档案中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制推行的福利政策。随着社会发展保险体制的健全,档案的一些功能会相应淡化,同时一些新的功能也将会被更多人加以认识。因此提醒大家,“人档分离”体现着社会在进步,但并不代表着档案能够随意丢弃,一些人可以将档案交由社会公共人事部门代管。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在其派遣后,按其就业单位,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本人无权携带人事档案,毕业当年未就业的,档案转到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就业后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提取。

2、学籍档案:自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应及时归到自己的人事档案中,存放在相关人事部门。自考是社会性考试,考试机构只负责考生的学籍管理,不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所有自考生从注册报考那天起,就在市自考办的相关系统中,自动生成学籍档案,一经建立,长期有效。考生取得毕业证书时,市考办会将毕业证书与学籍档案材料原件一起发到考生手中,考生要自行存放学籍档案。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存放人事档案部门的自考毕业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及时送单位人事部门,而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存放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有权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代管,与自己的人事档案归在一起,一定不要自己拿着,你的学籍档案应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在高校研究生录取过程中,有的自考生个人手持自考档案办理调档工作,这是不允许的。考生应该了解每个人的档案都与自己今后升学、就业、提职、出国等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不能忽视自己档案的存放问题。自学考试的学籍档案也叫考籍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和《考生毕业审定表》,内容涉及考生姓名、专业、区县、第一次参加考试时间、准考证号、填表日期、曾用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其他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本人简历、奖惩情况、自我总结、单位鉴定、初审及复审等信息.

===补充回答:我想我的回答已经很清楚了,你自己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