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故意把乙的脸部用刀划伤导致毁容,请问甲需负什么样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04:25
甲故意把乙的脸部用刀划伤导致毁容,伤口缝了30多针,伤口长约5CM.请问甲需负刑事责任吗?负什么样的责任?
甲为乙丈夫的情人,甲因与乙的丈夫发生矛盾,甲持刀去乙家报负,扬言杀死乙的孩子,乙为救孩子,被其用刀划伤。

故意伤害罪 承担形式责任。
就你所说的应该是重伤。
可以附带民事提起诉讼。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报警。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就是刑事案件,有公安侦查完毕报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公诉,甲应该付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就是民事案件,受害者到法院民事起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一系列费用。

典型的故意伤害罪

甲需负刑事及民事责任~

面部损伤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3厘米为轻伤害,长于5厘米属于重伤害。

参考资料: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http://www.xsjjy.com/flk/index.htm

哎呦喂,罪过不小
赶快买点罐头和麦乳精看看人家去吧
没准就那么一个孩子~!~!
坑死人家了

甲犯了故意伤人罪!